函轉 屏東縣政府
主旨:轉知111年度「農糧作物生產設施與設備計畫研提規範」,請輔導所轄農民申請,請查照。
說明:
-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111年2月9日農糧生字第1111064084號函辦理。
- 旨揭計畫本府受理期限自即日起至111年3月1日,請貴會(社)至農糧署農業設施溫網室資訊管理平台(https://cfc.afa.goc.tw/)依各產業計畫登錄申請輔助資料,並由系統列印申請清冊連同申請資料送本府核辦。
- 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凌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電話:07-9703898)。
>>>>詳情請參閱農糧署農業設施溫網室